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职责

来源: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更新时间:2021-08-01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相关政策,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安置科 

主要职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垂管驻吕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定全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四、拥军优抚科 

主要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优待、抚恤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定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就业创业科 

主要职责: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军休服务和褒扬纪念科 

主要职责: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烈士公祭等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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