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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30810
发文字号吕退役军人发〔2023〕16号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
发文机关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吕梁“最美退役军人”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5日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吕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吕梁“最美退役军人”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加大退役军人典型挖掘、培养、宣传力度,

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吕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开展2023年度吕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选树精神标杆,宣扬“最美”事迹,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引导激励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牢记使命、接续奋斗。

二、主办单位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吕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三、评选时间

20234月—7月。

四、评选条件

最美退役军人”应是在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典型,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退役后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下列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一)曾经获得省级、市级或全国“最美退役军人”称号或其他“最美人物”称号的;

(二)职业身份敏感,不适宜公开宣传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赴省进京越级信访记录的;

(四)职务为正科以上(不含正科);

(五)其他不适宜推荐的情形。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各县(市、区)遴选推荐2-3名、市直各大口遴选推荐1-2名先进典型候选人。全市最终评选出吕梁“最美退役军人”10名,由吕梁市委宣传部、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吕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授予吕梁“最美退役军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纳入国家、省先进典型推荐上报候选人名单

六、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的方式,广泛征集遴选,确保推选工作质量。

(一)宣传发动(418-420日)。各县(市、区)、市直各大口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资源进行评选活动宣传。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主动深入一线收集先进典型事迹;注重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行业领域、事迹类型、年龄性别等因素,关注青年典型,聚焦“兵支书”“兵教师”、就业创业、见义勇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改革攻坚、科技创新等,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二)推荐上报(421-520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大口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拟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必须征求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没有单位的征求所在村或社区和乡镇或街道)意见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各县(市、区)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人武部联合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各单位推荐的“最美退役军人”由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各大口统一筛选并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严格评选(521-630日)。吕梁市委宣传部、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吕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对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综合考虑政治效应、社会影响、先进事迹、宣传效果等因素,推选出“最美退役军人”建议人选,在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等媒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到实名反映问题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四)表扬宣传(71731日)。发布仪式初步定于7月底。吕梁市委宣传部、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吕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有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并现场为“最美退役军人”颁发证书,并结合“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实践活动,对确定表扬的10名吕梁“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在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报道,持续营造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掀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热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大口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坚持高起点谋划,切实履行职能,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坚持高标准安排,搞好统筹协调,把稳整体工作节奏;坚持高质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抓出活动亮点。

(二)面向基层,广泛宣传。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立足基层,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形成舆论声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效应。

(三)认真把关,保证质量。要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甄别,严把质量。要突出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驻地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避免失察失真,确保典型立得住、过得硬,经得起实践检验。

(四)严明纪律,严格政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推荐评选。推荐对象要征求所在单位、公安及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由推荐单位统一办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程序上报的推荐人选或者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发现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市直各大口要按照时间推进,抓紧完成评选、审核、推荐工作,于520日前将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荐报送材料包括:评选推荐报告、《吕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和相应推荐表、审核表。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顺序,每名推荐对象需附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均一式3份,以A4纸打印。推荐对象需一并报送本人1—5分钟工作或生活视频,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得小于720*576

联系电话:0358-8498905(传真) 15383688033

电子邮箱:qyk8498905@163.com


附件:1.吕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县级).wps

2.吕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市直单位).wps

3.吕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推荐审核表.wps

4.吕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推荐审核表(企业家).wps

5.吕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wps

6.填表说明.wps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吕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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