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827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
标 题: |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 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退役军人发〔2025〕9 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退役军人发〔2025〕9 号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
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区)委编办,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及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有力推动我市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落地见效,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教师培养工作,按照工作方案总体要求,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加大宣传力度,拟定退役军人安置计划,组织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宣讲等。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组织教师公开招聘中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设置、招聘,指导各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相关活动等。人社部门负责制定教师公开招聘中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人员计划分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发布,协助退役军人办理入职手续等。
联系人及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石 磊 电话:8498910
市委编办: 赵蓓蕾 电话:8267437
市教育局: 王拖唤 电话:13835838595
市人社局: 王小青 电话:18335830001
附件: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pdf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