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2-06-21

吕梁市民政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按照2021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安排,现报送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抓好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强化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等,确保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从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高后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595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年5093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柳林、孝义10300元,汾阳、临县、离石9800元,兴县、岚县、交城、文水、交口、中阳、石楼、方山93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柳林、孝义7400元,兴县、岚县、交城、交口、中阳、石楼、离石、临县、文水、汾阳、方山6900元。照料护理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截止目前,全市共为16.1986万名城市低保对象、1.7166万名特困人员发放救助资金9.22亿元。三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通过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兜底保障精准度、急难救助能力、救助资金使用效能、社会救助管理水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等七个方面,全市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提升行动。通过专项治理,共退出不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5411户11485人,新纳入农村低保3154户5252人(其中受重病、重残单独享受低保1736人),有集中供养意向的分散供养人员606人,已全部安排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四是积极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将“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在民政服务对象家中张贴“救助明白卡”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截目前,全市印制“救助明白卡”138520份,张贴77200份。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872人次,共发放救助金39.68万元,其中:生活困难的党员104人次。

(二)大力推进社区养老和康养产业发展

一是持续夯实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围绕“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市场运营为支撑、专业服务为保证”开展养老设施布局工作,实施城镇养老幸福工程4个,分别为孝义市方泰东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项目,离石区交口街道石盘社区、蔚汾路社区、苏家崖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项目,4个建设项目全部与社区一体化打造,现已全部开工;实施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7个,目前项目均已确定选址,即将开工建设。二是加大力度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根据《吕梁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20-2022)》,举全市之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实施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目前石楼县已投入使用岚县、交城县、孝义市、临县、文水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完善配套设施兴县已开工,正在抓紧建设,其余3个县(市、区)正积极完善开工前置手续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建设项目,为行政村和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目前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幸福小院建设项目已完工179个。三是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指挥中心建设。搭建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应用,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在吕梁市建设可持续、可复制,线上线下有机融合、高效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模式。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调试,即将投入运行。

(三)持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推进。配合组织部门召开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协调推进会,对民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起草印发了《吕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关键节点应对处置指导意见》等资料。联合对全市县乡两级组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专题培训,期间进行了实操演练,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指导基层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组织选举。各县(市、区)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摸底调研,通过积极分析研判,多渠道回引人才,初步酝酿产生了人选。市民政局成立了四个专项督导组,由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全市换届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督导,目前,换届工作正稳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以离石区为试点开展了社区治理专项整治,高标准打造了一批示范社区,形成了“全科网格”等有益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在试点基础上,推动制定了《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实施方案》(吕办发〔2020〕26号),从补短板、强弱项的角度,提出了全市社区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加大投入力度,对社区基础服务设施普遍进行了提档升级,离石区、孝义市等重点县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部达到500平米以上。全市还建立了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提出了“4+N”的组织机构配备模式(离石等区县还专门招录了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社区运转经费最低标准(市、区管辖社区每年最低标准13万、县管辖的社区每年最低标准10万元),提高了市级财政对社区经费补助力度(按管辖户数1000户以下2万元,1000—1999户3万元,2000—2999户4万元,3000户以上5万元,今年共配套749万元)。开展了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清理了一批不应当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清单,推动基层减负增效。孝义市以“社区建设年”为抓手,大力进行社区建设;石楼县进一步优化社区设置,并探索形成“支部+平安网格+物业管理”社区治理办法。为全面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年初,市局积极推动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全市2021年年终考核事项,出台了考核办法和量化标准(量化标准共100分,涵盖城乡社区治理所有重点内容),由市考核办统一印发到各县市区,年底将由民政局牵头,对全市社区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此举引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纷纷主动联系当地民政等部门专题研讨社区建设事宜,推动了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三是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水平逐步提升。为推动基层自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自治组织民主协商制度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基层自治组织民主协商制度,从协商主体、内容及程序等方面规范了议事协商流程。同时,继续完善行政村合并后续工作,推动创建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善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四)科学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目前,市涉及乡级行政调整的1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挂牌人事安排、新章启用、资产档案移交等相关事项全部完成。户口簿、身份证等多种证照正常颁发和更换地名标志设置、交通标识牌设置积极稳步开展涉众资金正常发放未发现不良的舆论、舆情。相关县市区正在编制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情况报告二是积极开展地名信息化建设、地名文化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各县(市、区)均已启用金民工程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正在按省厅要求录入3月以来储备的地名信息,同时对二普地名档案采取信息化归档整理;我局采取日常严格管控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地名文化保护,经多次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后,将不规范地名罗马世家更名为丽华苑,积极稳妥完成了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三是有序推进界线联检工作。今年共有6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其中:1条为市级界线,5条为县级界线。目前与太原市联检的市级界线,已完成外业联检和相关资料的编制等基础工作,两市政府联检报告正在联签;已完成1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其余4条县级界线,已完成外业联检,正在进行相关资料编制、联签和报送

(五)积极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从加强意识形态报告、管理、教育、联系沟通工作等方面作出要求,有效加强了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二是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印发了《吕梁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专班,结合2020年工作,通过“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不断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活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了脱钩改革成果,确保了脱钩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持续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巩固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果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对上半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已取缔、劝散以及自行解散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摸底排查,依法依规跟进处置。不断加强全市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自身建设、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四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印发了《吕梁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吕梁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积极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同时,引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运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通过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主动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不断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服务,市局组织10余家行业协会商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座谈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六)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和民政领域移风易俗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市政府殡葬会议要求,2021年我市全面启动县级殡仪馆项目建设,新建10个县级殡仪馆,迁址新建2个老旧殡仪馆,到2021年底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全覆盖,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同步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到2023年底实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乡镇农村全覆盖为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成立了殡葬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对殡葬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导考核,建立一周一调度、两周一汇报、一月一考核制度,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进度,统筹协调推进环评、可研、立项等开工前手续办理,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为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7月1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忠组织召开了全市殡仪馆建设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就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就殡仪馆建设任务作出承诺。目前,岚县殡仪馆已完成建设,交城县、石楼县、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文水县、兴县交口县8县均挂网招标中,“三通一平”都已开工;交城县、方山县已完成组卷上报;中阳县、兴县、石楼县、柳林县、文水县、临县已组卷上报市级。同时,加快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结合各县(市、区)情况,利用市级福彩公益金对41个乡镇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分别给予了5万元的补助,得到省厅认可。二是全力推进移风易俗攻坚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的意见》精神和要求,市民政局成立了移风易俗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为全市民政系统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9月14日,组织全市民政局长和各业务科长在交城县召开了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重点对年底前有关移风易俗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将建立健全“一约四会”纳入村(社区)换届后续工作任务,与换届工作同步进行了安排,在换届后将指导全市所有行政村重新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补充关于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内容。依法产生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敬老等工作机制,明确彩礼、随礼、殡期、宴席等上限标准,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不赡养老人采取的约束性措施等,推动移风易俗,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和治理能力。9月17日上午,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走进凤山街道生态园社区,开展了移风易俗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张贴移风易俗宣传海报,参加活动的全体同志在社区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发放275900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624.393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发放334145人次,累计发放金额2974.4136万元。

(七)进一步做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有效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市、县两级已全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成立市级未保机构1个,县级2个,建有儿童福利机构3所(市级1所、县级2所),为进一步夯实儿童工作设施基础,新增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将于12月底竣工。同时,按照“乡乡有儿童督导员、村村有儿童主任”的要求,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目前,我市共有“儿童督导员”186名,“儿童主任”3374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辖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至少每月走访一次,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至少每季度走访一次,并建立走访档案。二是全面落实各项儿童福利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认定条件,严格审核程序,确保应养尽养,并做到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目前,全市共有孤儿482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324人,福利机构抚养儿童15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21人。

(八)稳步推进社会工作慈善事业

一是稳步推进社工服务站项目。印发《吕梁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确定一个省级试点县(孝义市)和5个级试点县离石、交城、交口、方山、兴县。目前,孝义市、交城县、兴县、交口县、方山县已印发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共确定28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部挂牌正在通过政府购买社工站工作人员的方式实施招标阶段。市局利用市级福彩公益金对21个(除省财政直管县孝义的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分别给予了3万元的补助,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尽快投入使用。二是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7月1日,《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颁布后,市民政积极组织安排,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加大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并联合市慈善总会和市留守儿童救助协会7月8日在离石区世纪广场举行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在第六个“9·5中华慈善日”和首个“山西慈善宣传周”来临之际,进一步深化《慈善法》和《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宣传学习,提升我市公益慈善组织管理能力,推动全市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联合市慈善总会于9月3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市县两级部分相关单位和部分社会团体负责人约310人参加了培训。

二、2022年工作打算

检点今年的工作,我局通过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有的重点工作进展不平衡尚未取得实效,难点工作未能全面突破。202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吕梁精神用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指示要求,砥砺前行、开拓进取,下大力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继续开展巩固和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贯彻落实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二)建立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诚信、规范运营;全面完成城市养老幸福工程;推动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三)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2022年全部建成投用;完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项目每年35%的建设任务,到2023年底前实现县乡村覆盖。

(四)推进现有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升级;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忧患意识,持续排查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隐患,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五)持续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强化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组织,及时修订和完善“一约四会”,完成村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做好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领头雁培训工作,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班子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自治组织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健全完善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基层自治组织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深化村(居)民自治;巩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基层层减负工作,规范社区工作事项,明确社区职责清单,提升社区协商议事能力和水平,强化社区服务管理,巩固社区建设成效。

(六)继续积极争取柳林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批;完成吕梁晋中线及5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