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5-08-06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履职尽责,保民生、促发展、抓落实,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深化殡葬改革,切实织牢织密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网,不断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书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吕梁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24年工作亮点
(一)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出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化措施,实现了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统筹调整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3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1.7万人、特困对象1.69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412元、6773元,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1354元、9303元,以上均列全省第三;共有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困难残疾人3.38万人、重度残疾人4.5万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9元,三、四级精神和智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4.5元;共有孤儿30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33人,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320元、1975元。强化资金保障,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024年,在中央、省级下拨资金基础上,市、县两级分别配套0.52亿元、1.54亿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共为22.8万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0.6亿元,编密织牢了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56.8万人,占总人口的16.71%,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面对“来势汹汹”的“银发”浪潮,我市积极构建了兜底养老服务有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有支撑、普惠养老服务方便快捷、养老产业特色化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相继出台《吕梁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吕梁市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办法》《吕梁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发布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深化了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了激励机制,破解了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条件差入住率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少用地难等问题,构成了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2024年,省政府将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高龄津贴全覆盖、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列为民生实事,为确保实事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2024年市委经济会议20件大事要事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三件民生实事纳入我市大事要事重点工作,并统筹安排市级资金1879.212万元,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一是实施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建设任务497个。其中: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全部完工,4个城镇社区幸福养老工程项目全部建成,486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全部完成。二是实现高龄津贴全覆盖。2023年,我市已启动“高龄津贴全覆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4年,将高龄津贴提高为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全年共为6.98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普惠性发放高龄津贴6125.4万元。三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超额完成。2024年,我市在省定1204户改造任务基础上自加压力,全年共改造完成1452户。
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63所(公办25所、公建民营10所、民办28所),床位6298张(护理型床位数1340张),入住老年人2214人。其中,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个,护理型中心敬老院12个,城市幸福养老工程项目33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1581个,基本构建起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养老服务工作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中,涌现出了中阳“千万养怡”、孝义“孝亲颐养”典型案例,多次被中央、省级媒体采访报道,其中,中阳案例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养老服务“惠民生、增福祉”10件事之一,全省唯一入选2024年度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三)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好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一直以来,我市殡葬基础设施落后,火化率全省最低。2024年省委召开深化殡葬改革座谈会后,我市统筹协调、高位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并在第二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4年底所有新建殡仪馆和县级公益性公墓全部投入运营,乡村级公益性公墓至少完成60%以上,我市深化殡葬改革具体任务已按要求圆满完成。市政府出台《关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一次性免除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800元左右。火葬区调整报告通过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10月底已报省政府批复。12个新建殡仪馆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所有殡仪馆组织机构、法人登记、人员招聘、工作经费、办公设备、价格标准等要素保障全部完成。13个县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一期工程全部完工,乡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现阶段正在全面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
市级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业务年登记50对左右,国内居民婚姻登记业务年登记2.4万对左右。目前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已实行全省通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上制定的《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2025年1月1日起,在我市登记结婚,双方(至少一方为吕梁户籍)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夫妻,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1500元奖励资金,以红包的形式现场发放。2025年1月1日当天,全市共为328对新人发放适龄青年结婚奖励。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作用,发动乡、村两级民政助理员等基层力量,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档案,确保数据信息一致,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依据城乡消费支出水平,落实好提标工作,适时科学调整低保、特困标准。足额落实市级资金配套,强化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完成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持续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制度,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出台若干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打造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预期更加稳定、服务更加多元、质量更有保证的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以县为单位制定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规范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制定殡葬领域跨部门监督管理制度,推动殡葬服务机构规范投入运营,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制定党员干部带头火化和绿色生态安葬激励政策,推动火化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