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3-08-22

各县(市、区)民政局

关于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


关于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吕梁市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的通知》(吕办字〔2023〕15号),指出我市存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太低”的问题,为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创造条件,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持就近便利选选择社区老年人口多、养老需求量大、社区极性高、承载力强的社区建设2023年,全市建设10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当年建成当年投运。

(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坚持广覆盖、补盲点、树品牌相结合,重点在设区市尚未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的县(市、区)布局,逐步实现全覆盖。鼓励各县(市、区)早谋划、早储备。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3年6一7月)。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6月底所有项目开工建设7月底县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

(二)第二阶段(2023年8月-9月)。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及时跟进项目建设,确保8月底所有项目全部实现工程进度达到50%以上,9月底基本建成。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11月)。10月全力推进工程收尾,11月全部投入运营。项目未覆盖到位的县(市、区)11月底报送具体配建社区相关资料。

四、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建设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要积极组织、上下联动、全力推进,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确保当年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加强考核指导。县(市、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会商研究,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进度报送、检查督导、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按照时间节点抓紧落实建设任务,同时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建设资金,严禁非法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对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将严肃问责。每月20日前上报项目建设情况。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把实施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民生实事作为重要宣传任务聚焦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大力宣传工程推进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为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反馈问题整改“三清单”

反馈问题整改“三清单”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责任清单

主要问题

表现形式

具体措施

整改类别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太低

1. 实施城镇社区幸福养老提速工程;

立行立改

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离石、中阳、柳林、岚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11月底,

长期坚持

2.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储备。

临县、兴县、交口、石楼、方山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11月底,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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