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4547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2日 |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利用农村光伏收益进一步做好农村养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民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0日 |
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利用农村光伏收益进一步做好农村养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利用农村光伏收益进一步做好农村养老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充分利用农村光伏收益,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解决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无人照料等工作,切实做好全市农村
养老工作。
附件: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利用农村光伏收益进一步做好农村养老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