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5569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1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民发〔2022〕12 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1日 |
吕民发〔2022〕12 号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结合《山西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晋审社报[2022]29号),制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准确把握整改重点,对照《审计问题责任分解清单》,实化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2、《各县(市、区)审计问题责任分解清单》
吕梁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山西省审计厅对吕梁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重点审计了吕梁市本级和离石、汾阳、柳林、临县4县(市、区)。审计报告明确指出我市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资金管理使用和救助职责履行,以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为确保审计整改按时、高质完成,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本着“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强化监督监管”的原则,针对省审计厅反馈的共性问题14条、个性问题24条,逐项对照、逐条整改,做到“落实坚决,不打折扣”。
二、整改措施
(一)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局直各单位要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执行政策有误差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于不符合条件领取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应按规定退出相应保障范围并追回保障金,做到“应退尽退”;对于资金发放不及时或方式不当的要督促按照资金发放要求及时足额下发到位。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局直各单位要以此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为契机,对照审计疑点清单,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县域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艾滋病病毒传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医疗救助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兜底保障过程中的短板和漏洞,立即整改,杜绝审计发现问题再次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局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反思,属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持续抓好整改和风险防控;属于资金监督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密切注意发放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规范;属于基层经办服务人员作风上的问题,要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提升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源上杜绝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的发生。要强化救助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完善救助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要严格资金监管,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骗取贪占资金等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重点解决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住房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防范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打击职业乞讨人员依靠“跑站”骗取救助资金的行为。要强化儿童救助机构管理,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办法,确保每个救助的儿童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同时,要加大财政补贴和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民政局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门整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社会救助科。
(二)立即整改。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根据《审计问题整改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方法步骤、整改时限,对容易整改到位的问题在20日内整改到位,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务必在3个月内整改完成。整改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
(三)举一反三。各县(市、区)民政局在整改过程中,不仅要落实整改,同时要深抓深挖,对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责任追究。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拉出清单、限期清零。各县(市、区)要对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对账销号。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对此次整改进行重点跟踪监督,对整改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