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7037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8日 | |
| 标 题: | 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3〕6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8日 |
梁铁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婚姻家庭专项辅导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民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成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领导机制,主动与妇联、政法等部门协调联动,着力化解婚姻登记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家庭稳定的问题。县级民政部门普遍建立了婚姻登记员主动发现制度,一线婚姻登记员在办证过程中,积极观察和了解,对发现可疑或疑似胁迫拐卖等违反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稳控、报告,坚决不予办理。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基层自治组织自治机制,指导村(社区)全部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将家庭和谐、文明新风等内容纳入自治章程,起到预防家庭矛盾纠纷发生的作用。
二是严格规范登记。严格落实《民法典》要求,制定婚姻登记流程图,公示婚姻登记程序,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离婚登记的,积极进行有效干预与劝导,当事人对仍有离婚意愿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给予按30天冷静期处理时期,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同时给予离婚当事人更加充分的考虑时间,理性处理双方矛盾,缓和夫妻关系从而有效减少冲动型离婚。今年共有因家庭矛盾纠纷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劝导放弃离婚的有对。
三是开展家庭辅导。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和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集中补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3年底前要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家庭纠纷调解室)全覆盖。针对婚姻登记机关大都设在政务大厅的实际,我们提出要在政务大厅协调独立房间,或另选办公场所。市县两级共有婚姻登记场所14个,市级办理涉外登记,县级办理国内居民业务,婚姻登记窗口每年面向结婚登记对象发放婚姻家庭宣传资料3万余份。今年的5.20正值周六,为顺应适龄青年办证需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加班办理结婚证960对。目前,各婚姻登记窗口家庭调解功能已经全部覆盖,独立调解场所年底前尽可能全部设立。离石区作为市级驻地单位,主动邀请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著名教育专家王艳,国家级一级心理咨询师刘英,山西国晋吕梁律师事务所主任党红艳担任婚姻顾问,围绕婚俗改革常态化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普法宣教、婚姻家庭辅导等,有效预防了婚姻纠纷和矛盾。
虽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在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人员、编制、经费等因素制约,婚姻家庭辅导和调解等工作还需党委、政府和其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机构设置,大力培育和发展涉及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和心理辅导的社会组织,发挥好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的积极作用,力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婚姻家庭辅导,在坚持事前告知、自愿接受的前提下,免费提供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预防和化解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杨丽
承办人:李文燕
联系电话:15834243888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