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4-5430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标      题: 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民函〔2024〕3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持续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让社会组织在惠及百姓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中共吕梁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吕梁市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吕社发[2024]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由各县(市、区)民政负责,通过依托县(市、区)、乡镇(街办)、 村(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统一制作悬挂“xxx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标牌。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站)提供孵化服务,发挥其在社会组织运行和孵化基地中的作用,使孵化基地在专业人员的帮助

下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多服务。各县(市、区)于2024年11月底前建成一个孵化基地。

二、全面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各县(市、区)要对现有社区社会组织数量、类型、运营状况、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制定适合本地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措施,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公益慈善、居民互助、矛盾纠纷调处、未成年人保护等社区社会组织。未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的县(市、区)于2024年11月底前至少建成一个社区社会组织。

三、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支持,特别是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大对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公共服务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运用福彩公益金或联合本地的慈善组织资助扶持符合"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组织项目。充分调动企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资源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各县(区、市)民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任务清单》中的一项重点任务,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每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上报市局。


吕梁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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