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6866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
| 标 题: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三次会议 D类第069并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4〕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李雅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推广中阳县“千万养怡”养老助老模式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十分中肯,符合吕梁市发展实际,也是下一步我们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实施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到“十四五”末,13县将全部建成一所护理型中心敬老院,满足我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生活条件,实现“一县一中心”的目标。二是通过提升改造,将现有敬老院转型为面向社会开放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加农村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功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为社会老人寄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提供低偿服务。三是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建设项目,不断夯实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基础,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截至目前,共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1475个。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在社区设立老年人照料中心、养护院、养老驿站等多元化养老服务网点。鼓励社会力量组建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集团,支持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拓展市场、做强做大。
二、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围绕“合理选址、方便老人”的原则,试点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项目,共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9个,2024年筹建4个,逐年推广,建成后逐步实现为居家和社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应急救援等线上线下服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
足额落实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按照提供用餐不少于3万元,不提供用餐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严格落实运营补贴制度,并将此项资金列入年初部门预算。推广多方筹资运营模式。按照“政府投一点、集体补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出一点、子女交一点”的思路,多方筹措资金,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
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培育政策体系建设。整合人才资源,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完善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与吕梁市卫生学校合作建立我市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依托实训基地资源培训养老护理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杨丽
承 办 人:刘超
联系电话:0358-8237023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