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6870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三次会议 D类070号(并)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4〕64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民建吕梁市委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吕梁市立足“9073”(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格局,着力构建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市场运营为支撑、专业服务为保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顶层设计。2024年我市出台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行动方案》《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增强我市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实施护理型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到“十四五”末,13个县(市、区)全部建成一所护理型中心敬老院,满足我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目前,岚县、石楼县、兴县、临县、交城县、方山县等6个县已经投运,柳林县、中阳县、孝义市、交口县、离石区等5个县(市、区)正在加紧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文水县、汾阳市正积极完善开工前置手续,全部建成后,将实现“一县一中心”目标。三是加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提升改造,将现有敬老院转型为面向社会开放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加农村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功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为社会老人寄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提供低偿服务。四是加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建设。目前,农村共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1475个,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2024年我市将提档升级486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五是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城市社区共建成城镇养老幸福工程17个,示范性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个,示范引领、逐年推广,逐步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出台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通过落实建设补助、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一是实施建设补助制度。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盈利性养老机构,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二是实施运营补贴制度。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满一年以上的民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的运营补贴。三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消费。
三、提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发展。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向老年人开展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二是加强养老机构人才培育。与吕梁市卫生学校合作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依托实训基地资源培训养老护理技能人才、管理人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水平。
四、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从政府、老人、参与主体三方需求出发,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供需对接、行业监管、评估考核、政策兑现等功能,逐步构建以市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为中心、13个县市区为支点的全市养老服务“一张网”,推动实现养老服务高效智能、办事流程方便快捷、部门监管及时精准。
下一步,我们将从侧重机构养老向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转型,从补缺型、碎片化、单一化推进向体系化、制度化、多元化、整体化发展转型,建成兜底供养有保障、基本养老能供给、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四层面”养老服务体系。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也将积极采纳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为全市老年人创造良好的晚年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杨丽
承 办 人:刘超
联系电话:0358-8237023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