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2033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各县(市、区)民政局、林业局,石楼县、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全面做好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优化殡葬服务,推动移风易俗,有效防范和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祥和的祭扫氛围,根据省民政厅、省林草局《关于做好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晋民函〔2025〕2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宣传殡葬改革和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时点。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明节祭扫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民政、林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要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祭扫需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优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质量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把握清明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趁机变相涨价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特点,强化保障措施,增设服务网点、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强化人文关怀,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祭扫服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各地林草部门要紧盯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防火问题隐患。
三、倡导文明祭扫,推动移风易俗
各县(市、区)要充分把握机会,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推动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要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倡导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理念,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文化讲座、集体追思、主题展览等活动,让群众在缅怀先人中传承优秀文化。县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综合监管和源头治理。县级林草部门、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倡导鲜花换纸钱等文明祭祀方式,劝阻制止焚烧迷信低俗殡葬用品行为,最大程度减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几率。
四、加强安全管理,防范火灾风险
县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清明节祭扫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建立系统完备的清明节应急保障体系,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制定祭扫应急预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祭扫服务接待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工作调度力度,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要组织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必看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必改必消,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级林草部门要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工作举措,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严管严控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墓地、历史埋葬点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各防火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带装巡护,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响应、科学扑救。
五、深化宣传引导,树立殡葬新风
清明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审视殡葬行业的特殊时期。县级民政部门要紧抓清明前后群众集中祭扫、落葬这个关键期,整合多方力量,按照“突出重点、宣传亮点、把握好尺度”的要求,多措并举合力开展好殡葬文明新风尚宣传活动。要多渠道宣传推广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和行业发展成果,提高社会公众对殡葬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县级林草部门要强化教育引导,对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社会曝光、公开通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提前做好舆情应对方案,及时处置不良信息,确保舆情平稳可控。
各县(市、区)民政、林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平稳有序。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将安排专人值守,统筹协调服务地方清明节祭扫工作。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各县(市、区)要落实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在每日上午12时前上报《2025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月9日前上报本地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调度,对清明节期间县级林草部门的森林草原防火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附件:2025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2025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民政局 填表人:电话:日期:
提供现场祭扫的殡葬服务 机构数 | 当日现场祭扫群众数 | 其中绿色低碳祭扫人数 | 当日参加祭扫的群众车辆数 | 当日提供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数 | 提供网络祭扫平台数 | 当日网络祭扫人次 | 公墓、骨灰堂等安(迁)葬数 | 其中树葬、草坪葬、撒散等生态安葬数 | 当日有无突发安全事件 |
吕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358—8223943;传真:0358—82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