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2033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1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严、紧、深、细、实”,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民政系统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民政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一、狠抓安全意识提升
(一)强化学习贯彻。各级民政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
加大宣传力度。将安全生产纳入宣传计划,利用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有效防范化解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注重安全意识从源头抓起,督促民政各服务机构上好安全教育课,指导民政系统职工及服务对象开展密集场所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履职尽责承诺等制度。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制定覆盖全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机构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加强安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及时整治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未发现、发现后隐瞒不报、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或隐患长期存在的,严肃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坚决纠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
(五)强化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三、狠抓问题隐患整治
(六)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重大问题。着力解决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七)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隐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全链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事故灾害隐患。持续学好用好《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儿童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八)着力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省民政厅和市安委办统一部署,推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保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全市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5年底前建立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
(九)着力推动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统筹推进畅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等专项治理。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登高作业的障碍物,严肃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违规堆放、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的行为,全面拆除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门窗网”,压实动火作业和机构内设冷库建设、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十)着力抓好机构人身安全防范。按照省民政厅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养老机构人身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机构加强安全保卫,配置必要的安防器材,保证门卫24小时在岗在位,有条件的机构与辖区公安机关建立联网报警系统。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查验制度,集中保管服务对象携带的火种、酒精、剪刀、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住养对象身心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慰藉和关怀疏导。发现住养对象之间、工作人员之间、住养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矛盾升级引发极端事件。
(十一)着力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风险评估和预案演练,针对清明等重点时段加强防火巡查和文明祭扫宣传,倡导无火化、绿色祭扫,严防野外用火引发火灾。清明节期间重点防范祭扫场所人流拥堵、交通意外及突发火情。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减灾知识宣传,结合清明习俗普及防火避灾常识。密切关注强对流、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督促指导机构做好防汛准备和隐患排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立即采取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落实好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生活保障及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狠抓能力素质提升
(十二)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民政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10月底前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并结合相关业务条线培训视情安排。各县(市、区)民政局有计划、分批次组织辖区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全员参训,人员变动必须重新培训。
(十三)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素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月等活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能力。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以案以法明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安排消防控制室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参加相应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确保全员接受过专业培训。2025年底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持证上岗率力争达到100%。
(十四)加强安全监管效能建设。负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责任的业务科室,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法治素养和专业素养。坚持严格监管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专家上门服务,帮助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机构健全制度、排查隐患、闭环整治。
(十五)提高突发情况处置能力。指导民政服务机构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督促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提高自防自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及时报告、高效应对处置。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