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665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督导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提示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2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柳林县民政局:
市局在5月13日—14日在柳林县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在城乡低保认定过程中存在收入测算过程模糊,救助对象认定条件随意,请你县根据《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晋民发〔2021〕57号)等省、市、县相关文件,督促辖区内各乡镇城乡低保进行复核认定,于6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吕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