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4666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标      题: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遗体火化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民函〔2025〕3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交口县、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遗体火化证》,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遗体火化证>管理的通知》(晋民函〔2025〕59号),现将原文转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遗体火化证》省厅集中印制,各县(市、区)按需申领。

二、《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火化证明管理的通知》(吕民发〔2024〕35号)文件于2025年8月1日起废止,2025年8月1日之前仍然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厅规范《遗体火化证》管理的通知.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