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5646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5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曹晓伟代表:
您提出的《依托乡村旅游资源发展农村互助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024年,市委市政府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为20件大事要事之一,市民政局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在县一级,打造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在乡镇一级,打造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面向就近的2-3个乡镇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打造社区食堂、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把老年人日常急需的养老服务送到“家门口”、“家里面”。在农村区域,打造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好邻居助老小院,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通过建设一批功能衔接、服务互补、区域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达成兜底供养有保障、基本养老能供给、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11所护理型中心敬老院,7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575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2025年我市将再建设城市社区养老工程4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个,标准化社区食堂12个。
二、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为进一步扶持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方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出台了《吕梁市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办法》,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监管和适当的资金扶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一是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和改造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二是对住养型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运营补助。三是对社会力量利用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投资养老基本建设项目和养老服务项目的进行贷款贴息。
三、养老服务人才建设情况
建立了“光伏扶贫资金有效利用+公益性岗位合理配置+吕梁山护工技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提高”的养老服务人员配套机制,利用光伏扶贫收益和就业基金,分级分类为农村养老机构配备护理员公益岗位。出台的《吕梁市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办法》中,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放入职奖励、岗位津贴和竞赛奖励,积极组织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常态化、精细化培训,通过竞赛选拔优秀人才,激发服务人员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2025年8月,市民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养老护理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提高了服务技能和水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杨丽
承 办 人:刘超
联系电话:0358-8237023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