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5647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5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秦利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敬老院护工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人才培育,2024年市民政局出台了《吕梁市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办法》,为符合条件的养老从业人员发放补贴。一是入职奖励。对2023年7月1日后入职本市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从事老年人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直接面向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按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二是岗位津贴。对已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1年及以上且取得相关职业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津贴:初级工(五级)100元/人/月、中级工(四级)200元/人/月、高级工(三级)300元/人/月、技师(二级)400元/人/月、高级技师(一级)500元/人/月。三是竞赛奖励。获得部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养老护理员,分别奖励 30000元、25000元、200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 15000元、12000元、1000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
2025年,市民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向通过考试的参训人员发放养老护理员证书,进一步提高养老护理员专业能力,解决养老机构护理员未持证上岗问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杨丽
承 办 人:刘超
联系电话:0358-8237023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