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5650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7日
标      题: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和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民函〔2025〕6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7日

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成立吕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目的

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评估委员会旨在规范、有序、公正地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吕梁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成人员

(一)评估委员会9

主任:

吕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主任:

郭玉峰吕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赵晓峰吕梁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科科长

杨国耀吕梁市委社会工作部五科科长

委员:

周玉萍 太原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教授 山西省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

梁振华 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白沛霖 吕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员

武进军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主任

康美荣 山西融宇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二)复核委员会5

主任:

刘欣渭 吕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主任:

高文元 吕梁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委员:

吕梁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王雨欣 吕梁市民政局会计

崔承宇 山西太初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主要职责

评估委员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一)评估委员会

1.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根据吕梁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和上级要求,明确评估的目标、范围、标准、流程和时间安排等。

2.组建评估专家组,从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中选取合适专家,确保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对申报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4.作出评估等级结论,依据评估情况和标准,确定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核委员会

1.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工作,对社会组织提出的异议进行重新审查和判断,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对评估过程中的举报进行裁定,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维护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工作要求

1.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公平。

2.在评估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评估流程,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反映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

3.加强对评估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评估的意义、目的和作用,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及时总结评估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吕梁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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