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5651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下半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6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民政厅下半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切实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下半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持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督导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安全投入、管理、培训和应急准备等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持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化管理。
3.持续巩固事故防范成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持续压降一般事故数量,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持续向好。
4.持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检查范围与重点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监管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
2.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救助管理机构
4.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
5.婚姻登记机关
6.其他具有人员密集场所特性的民政服务机构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及岗位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及履职尽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及贯彻执行情况等方面。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是否按要求落实、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实现常态化落实;各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操作管理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易燃可燃材料存放管理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识规范化设置是否全面达标;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应急演练是否实现常态化开展;动火作业管理是否严格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操作人员是否依法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现场监护措施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周边可燃物是否按规定彻底清理)等。
3.关于建筑与设施设备安全,重点对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状况;电梯、电气线路以及燃气管道等登记注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适老化改造的相关设施安全达标情况;民政系统高层建筑保温材料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建筑外墙、屋顶及内部隔断所使用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确认保温层防护层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现象,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且运行正常)等。
4.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核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及持证上岗情况;严格检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储存条件、加工操作规范、留样制度等环节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全面查验厨房环境卫生达标状况。
5.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围绕老年人、儿童等特殊服务对象,制定落实照护服务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检查;服务对象防走失、防坠床、防噎食、防烫伤及其他意外伤害等制度措施制定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规范执行情况检查等相关工作。
6.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备案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疏散演练组织与成效评估。
7.安全教育培训: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8.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以往监督检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相关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职责分工
1.市民政局:负责统筹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指导和督查;直接组织对部分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如市本级直属机构、大型养老机构等)开展抽查或专项督查;汇总分析全市检查情况,及时通报重大问题。
2.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制定本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全覆盖或重点检查;督促指导隐患整改工作。
四、时间安排
7月至9月:针对高温汛期特殊时期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防暑降温措施落实督查,同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
10月至12月:部署开展“两节”(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秋冬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五、检查方式
采用“四不两直”、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计划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方法。探索引入安全生产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有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人,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力有序推进落实。
2.严格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制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存在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并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强化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对整改过程的动态跟踪督办和整改结果的现场复核核验,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4.加强宣传引导。紧密结合检查任务,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的宣传贯彻,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全系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5.严肃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轻车简从,严禁增加基层负担。对因工作不力、监管缺位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6.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有关科室要按规定时限向市局办公室报送监督检查进展、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传真电话:0358-8222003,电子邮箱:lvliangminzheng@163.com)。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