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7006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67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薛增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4年,市委市政府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为20件大事要事之一,市民政局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在县一级,打造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在乡镇一级,打造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面向就近的2-3个乡镇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打造社区食堂、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把老年人日常急需的养老服务送到“家门口”、“家里面”。在农村区域,打造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好邻居助老小院,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通过建设一批功能衔接、服务互补、区域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达成兜底供养有保障、基本养老能供给、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养
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11所护理型中心敬老院,7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575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2025年我市将再建设城市社区养老工程4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个,标准化社区食堂12个。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晋民发〔2017〕25号),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出台的《吕梁市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办法》(吕财社〔2017〕86号)文件精神,新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元,提供用餐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补贴不低于3万元,用于支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运营。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杨丽
承 办 人:刘超
联系电话:0358-8237023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