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7007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暖心关爱行动” 相关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5〕7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暖心关爱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民办函〔2025〕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共计89名。各县(市、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资助条件
年满60周岁及以上;常住本县(市、区);经当地民政部门评估认定为失能或半失能等级;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相关标准);未享受政府其他同类补贴政策。
三、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实行统一标准,每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资助补贴1000元。
四、资金来源
山西省慈善总会专项资金8.9万元。
五、审核程序
1.乡镇审核: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向所在地社区(村)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附件2),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根据申请人的失能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如实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也可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根据掌握的辖区内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情况进行人选推荐。之后上报乡(镇)民政助理员,乡(镇)民政助理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县(市、区)民政局。
2.县级审核: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拟资助对象的失能等级和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初步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民政局加盖公章后,将全县(市、区)资助对象资料统一汇总上报市民政局审核。
3.市级审核:市民政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审核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汇总名单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报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4.资金发放: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整理汇总资助名单,并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帐户。
六、测评回访
主要了解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服务质量和生活状况改善情况等,评估资助效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社区(村)、乡(镇)民政助理员负责对辖区内受助老人进行测评回访,并将测评回访表(附件4)报送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汇总收集,并将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至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七、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民政局于11月6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附件2和3)汇总邮寄至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并于11月25日前将(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测评回访表(附件4)汇总邮寄至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请各县(市、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落实,确保“暖心关爱行动”在我市顺利开展。
联 系 人:市老龄办 刘慧
联系电话:0358-8230509 18734568929
电子邮箱:llllsyfzzx@163.com
附件:1.2025年吕梁市各县(市、区)暖心关爱行动分配名额
2.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暖心关爱行动”资助 对象申请表
3.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暖心关爱行动”资助对象汇总表
4.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暖心关爱行动”测评回访表
5.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暖心关爱行动”测评回访汇总表
吕梁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 2025年吕梁市各县(市、区)暖心关爱行动分配名额 | ||
序号 | 区县 | 分配名额(名) |
1 | 临县 | 11 |
2 | 孝义市 | 8 |
3 | 文水县 | 8 |
4 | 汾阳市 | 8 |
5 | 离石区 | 6 |
6 | 兴县 | 6 |
7 | 柳林县 | 6 |
8 | 交城县 | 6 |
9 | 中阳县 | 6 |
10 | 岚县 | 6 |
11 | 石楼县 | 6 |
12 | 方山县 | 6 |
13 | 交口县 | 6 |
合计 | 89 | |
附件2
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暖心关爱行动”资助对象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贴照片)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性别 | 与申请人 关系 | ||||||||||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
申请人 银行卡号 | 开户银行 | |||||||||||
户籍地址 |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 |||||||||||
现家庭 住址 | 年度获资助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户口性质 | 与户主 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年收入(元) | |||||
近亲属情况 | 是否有临时救助经办人员 | 有□ 无□ | 姓名:与申请人关系: | |||||||||
是否有村(居)委会干部 | 有□ 无□ |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 ||||||||||
申请 资助 原因 | 申请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被资助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意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民政局 审核意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民政局 审核意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审核意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2.各级民政所要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市、区)、市民政局、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各留存一份。
附件3 | ||||||||||
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暖心关爱行动”资助对象汇总表(xx县) | ||||||||||
序号 | 被资助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名称 | 家庭地址 | 资助金额(元) | 备注 | |
附件4
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暖心关爱行动”测评回访表
被资助对象/ 机构名称 | 联系方式 | ||
回访方式 (上门/电话等) | 回访时间 | ||
回访负责人 | 回访负责人 联系方式 | ||
回访情况 | □很满意□满意 □一般 其他意见建议: 被资助对象(机构、委托人) 或回访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一份打印,上门回访资助对象/机构、委托人签字,电话回访等回访负责人签字。各社区(村)、乡(镇)民政助理员、县(市、区)民政局、市民政局逐级收集纸质版,市民政局汇总报至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附件5 | ||||||||||
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暖心关爱行动”测评回访汇总表 (XX县) | ||||||||||
序号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联系方式 | 回访方式(上门/电话) | 回访时间 | 回访负责人 | 回访负责人联系方式 | 回访情况(很满意、满意、一般) | 其他意见建议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