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3278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12日 | |
| 标 题: | 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 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民函〔2026〕13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12日 |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落实。
吕梁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
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2026年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之年,是检验三年集中整治成色的政治、能力、作风大考。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群众有感为导向,聚焦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纠治重点,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精准施策发力,全面纠治救助不到位、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等问题,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政策清单、“幸福清单”、数据共享、动态监测等长效机制,提升基层救助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针对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问题开展集中纠治。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针对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金问题开展集中纠治。
三、具体措施
(一)规范申请受理。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主体责任,不得将受理职责转嫁给村(居)民委员会,不得强制要求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设立社会救助综合受理窗口,明确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受理台账登记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履行好协助申请、政策告知义务,不承担审核确认职责。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门好进、事难办”现象。
(二)畅通求助渠道。推广应用“晋心救”小程序,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小程序使用指南,安排专人指导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完成线上申请操作。全面推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和帮扶工作。统一申请表格样式与材料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理。加强市县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群众求助。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流程、便民利民。
(三)坚持“逢进必核”。依法依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规范审核确认工作流程。新申请对象、动态调整对象必须全部纳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报告作为审核确认的重要参考。严禁随意附加限制条件,不得以家庭成员为公职人员、合作社成员、登记市场主体、不在户籍地长期居住等为由,实行一票否决。
(四)落实“低保渐退”。注重风险防范,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6个月渐退期。建立渐退对象专项管理台账,明确渐退起始时间、期限,防止“一刀切”、简单化退出。
(五)开展提级抽查。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县级民政部门按不低于50%比例,对一年内未通过申请、动态退出对象开展提级抽查;权限未下放的,县级民政部门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重点核查认定依据、程序合规性、结果公正性形成抽查台账。
(六)强化监测预警。依托“山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民政与医保、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对医保监测预警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新增重残人员等动态监测、实时预警、主动发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七)主动摸排核查。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将困难群众排查纳入村(社区)日常工作,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残疾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走访排查,建立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
(八)实现闭环管理。完善信息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依托“山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救助对象信息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形成社会救助对象每人(户)一张“幸福清单”,让困难群众清晰了解获得的各类救助帮扶措施和待遇。
(九)加强资金监管。压实民政、财政、代理金融机构三方责任,严格落实每月10日前发放低保金、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的要求,确保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通过“晋心救”小程序、村(社区)公示栏、银行账单标注等渠道,每月向救助对象推送救助金发放信息,实现“当月发放、随时可查”,确保救助对象心中有本“明白账”。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救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十)规范信访处置。加强民政与信访部门协同联动,完善转办、核查、反馈工作机制,坚持“有访必核”、限时办结。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理诉求。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系统梳理现行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各类救助政策,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救助标准等内容,形成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清单。拓宽宣传覆盖渠道,结合实际,通过媒体宣传、政策宣讲、社区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保障群众知情权。市县两级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十二)提升业务能力。建立省市县三级常态化培训机制,各级民政部门面向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策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成果形式
1.纠正“应保未保”问题,新纳入低保人数(人)。
2.纠治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问题,涉及对象人数(人)、资金数(元)。
3.本年度各级民政部门发现、处置问题线索数量(个),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数量(个)。
4.“政策清单”,包括涵盖部门(单位)、政策内容等。
5.“幸福清单”,包括涵盖部门(单位)、待遇落实、反馈时限、闭环运行等情况。
6.根据上级民政统一部署,力争年内研究制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闭环管理机制的政策文件。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3月下旬)。系统总结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研究谋划2026年纠治重点。对标对表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年度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纠治工作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
(二)集中推进阶段(3下旬—12月)。聚焦纠治重点,全面开展问题排查、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形成排查、整改、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一是强化双周调度推进。严格执行双周调度制度,汇总梳理工作进展、问题线索、整改落实等情况,分析研判堵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进展、督促滞后任务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节点落地见效。二是严格台账动态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做好数据统计、分析研判、信息报送和情况汇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三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排查发现、群众反映、督导指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跟踪问效、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四是深化督导调研检查。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入户走访、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调研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政策落实、程序规范、资金发放、作风纪律等情况,现场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整改。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底)。全面梳理年度工作推进情况、经验做法、纠治成效、典型案例及存在不足,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同步提炼固化制度机制和经验做法,推动优秀成果长效化,持续巩固纠治成果。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举措,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格规范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扎实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坚决防止低保人数不合理下降,全力实现止跌企稳、稳中有增,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实施“一牵头双专班双统筹”运行机制,成立市民政局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纠治各项工作。健全上下联动、条块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举措、强化督导落实,确保纠治工作有力有序、落地见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边纠治、边规范、边完善、边提升。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纠治成果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加强政策宣传与正面引导,用困难群众可感可及检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民政容错纠错协同落实机制,对基层工作人员履职中出现的失误偏差,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担当作为的通知》要求,凡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依规免予问责,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基层干部大胆履职、积极作为,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贯通工作合力。坚持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坚持“同学习、同分析、同调研、同察访、同督导”,每周一碰头、半月一对账、每月一交流、每两月一联动、每季一会商。充分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有针对性加强综合协调。以“五同”“五个一”机制促进信息互通、强化工作调度,加力推动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