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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1044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0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民政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20日 |
吕梁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民政事业地方性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和监督基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四)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包括县级)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七)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
(八)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
(十一)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健全,民生保障能力稳步提高。
(1)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3)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普遍建立。
(4)深入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健康有序。
(1)城市社区建设持续加强。
(2)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3、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1)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加快建设。
(2)各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有序规范。
二、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决算548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4.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46万元;事业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142.81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4504.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353.6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51.14万元。
2、项目支出315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5.91万元;资本性支出80.74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去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3.2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万元,2019年并未支出公务接待费。因2019年公务车使用次数比上年有所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有所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总计16.69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6.69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45.3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9.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20.9万元;本年支出1971.2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508.68万元。
(八)决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较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了489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12.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2.4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6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59.36万元,主要因为机构改革相关业务及人员划出导致收入减少;支出减少了43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17.8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2631.56万元。主要因为机构改革相关业务及人员划出导致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台、应急保障用车12台。
(十)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 “三社联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经费,对全市6个社区购买服务,每个每年补助6万元,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建立示范三社联动试点。
2.市级配套困难残疾人项目,提高全市25458名困难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对全市36546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5元,实现对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关怀,解决其生活困难的目标。
4.地名成果转化费用,市级安排262.4万元,通过设立地名标志,落实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5.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完成全市95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任务,为以生活不能完全处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着等日间服务设施。
6.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散居孤儿生活保障),切实做好扶贫兜底工作,争取吕梁市2020年全部脱贫。
7.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市级配套,解决全市257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和服务设施薄弱、工作经费偏少、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等问题,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整体服务水平。
8.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重要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事事宜,给予生活救助。
三、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吕梁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