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能源局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吕梁市能源局 更新时间:2026-03-26 15:0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2026年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集中整治,严格规范能源领域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吕梁市能源局现就本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涉及吕梁市能源局及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行政相对人执法;未履行跨区域协作程序、管辖争议未解决前擅自异地执法;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争抢外地案件管辖权;利用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经济纠纷;异地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协作履职不到位等情形。

2.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罚没收入与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考核考评挂钩;违规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增加罚没收入;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等情形。

3.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不规范、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未执行国家和地方惠企降费政策,不落实取消、停征、免征、减征规定;变相强制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商品服务,只收费不服务;利用行政职能或垄断地位指定中介服务并违规收费;将政府职责范围内事项交由事业单位、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等情形。

4.乱罚款问题:无法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事项,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超出法定权限、范围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大额、顶格罚款,降低认定门槛、扩大违法范围罚款;重复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对超法定追责期限违法行为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罚没收入异常增长,不依法适用减轻、免予处罚规定等情形。

5.乱检查问题:检查主体不适格、无执法资格,无法定依据开展检查;超越法定职责、未按公布事项/标准/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应联合检查而单独部署;多头、多层、重复检查,检查频次超年度上限,执法扰企;随意检查、程序违法、“走过场”,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等情形。

6.乱查封问题:无执法资格人员、委托无资格主体实施查封;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财物;违反法定程序查封;未妥善保管查封财物造成损毁;符合解除查封条件仍不作出解除决定等情形。

二、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58-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或 0358-8221724(吕梁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直拨)

2.电子邮箱:llsnyjjck99@163.com

3.邮寄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西路125号吕梁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邮编:033000

三、办理流程

1.登记受理:收到投诉举报后,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告知投诉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反映。

2.分类办理:

1)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问题,转交相关业务科室或县(市、区)能源局限期核查处理。

2)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由市能源局组织专班进行核查。

3)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3.结果反馈:核查处理完毕后,由承办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匿名举报除外)。

4.归档备查:所有投诉举报材料及办理情况,均建立台账,统一归档备查。

四、反馈时限

1.一般性问题: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2.复杂疑难问题: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延期理由。

3.需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自移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举报人移送情况。

五、相关事项

1.提供真实信息:投诉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执法文书、录音录像、缴费凭证等),以便核实处理。

2.实名优先: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匿名举报的,将视情况核查,但无法反馈处理结果。

3.受理范围:本公告受理范围主要为能源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已受理,或者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予重复受理。

4.如实反映: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能源领域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线索,共同监督我市能源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吕梁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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