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21-12-07 09:19:18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策文件解读稿的通知》要求,现围绕《关于推进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煤炭洗选行业作为煤炭产业的重要配套环节,长期以来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整个煤炭洗选行业发展迅速,但因过度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了总体产能严重过剩、洗选企业点多面广、煤源不足、洗选能力利用率低、行业总体效益不佳等问题。为加快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省政府提出了开展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将全省2500户左右洗选煤企业压减至1200户,洗选能力由38亿吨/年左右压减至18亿吨/年,基本实现煤炭洗选能力与煤炭产能按比例匹配。目前,全市洗选煤企业467户,洗选能力7.1亿吨/年,但全市煤矿129座,总能力2.1亿吨/年,煤炭洗选总能力超过煤矿总能力的3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省能源局等九委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出台了该实施意见。
二、内容解读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及行业规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增气减煤、控量提效、延长链条”的实施意见》(吕发〔2019〕9号),具体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7个方面提出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总量控制、环保优先、市场淘汰、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淘汰落后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加快煤矿配套洗煤厂建设、实现煤炭洗选行业规模化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雪平和市能源局局长白兔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工作任务
1、对煤炭洗选企业进行认定复核。该部分对煤炭洗选企业认定复核的范围、程序、部门职能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由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发改、经信等8部门协调配合,对全市所有原煤洗选企业(含浮选煤泥、浮选中煤等非原煤洗选企业)手续、用地、环保等方面进行认定复核,初步提出淘汰、保留名单,并上报省能源局审核公示。
2、提高煤矿洗选配套率。该部分重点对照全市“增气减煤、控量提效、延长链条”实施方案要求,从配套建设坑口洗煤厂、利用集团公司洗选煤企业和联营符合条件的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推进措施。
3、提高洗选煤企业先进产能占比。该部分对认定复核后公告保留的煤炭洗选企业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对于煤矿配套洗选煤企业,允许通过技术改造的方式完成洗选煤企业升级;对于公告保留的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
4、推进煤炭洗选行业“减量置换”相关工作。该部分按照省政府要求,在煤炭洗选行业推行减量置换,逐步化解过剩洗选产能。以2019年8月1日(晋政办发〔2019〕58号文印发之日)为时间节点,对新建、改扩建煤矿配套选煤厂项目,采取相应“减量置换”的方式,保证全市煤炭洗选行业稳定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2020年完成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相关工作,提出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上报三个阶段具体推进。
(五)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对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的有效实施提出了六项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别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相关部门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完成好煤炭洗选企业认定复核工作。二是落实政策保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从“合理利用土地和引导企业转产转型”两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保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协作机制。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四是突出主体责任。煤炭洗选企业是产业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完成好此项工作。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由市级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六是强化信息报送。市、县相关单位要确定信息报送联系人,规范信息报送程序,认真核实并按时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吕梁市能源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