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经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2-01-28

吕财〔202195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请示及《吕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恢复受损产业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吕乡振发〔202161),经市政府领导批示,现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对《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吕财〔202150)下达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经费”2730万元予以收回并重新调整下达。具体调整任务及金额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县(市、区)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级功能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收回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经费补助重新分配表.xls


吕梁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监督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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