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5-12-18

离石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5〕117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资金规模详见附件)。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

此项资金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得下达工作。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程序做好项目储备、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等相关工作。相关指标待 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根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此次将列省本级衔接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等相关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待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具体优化调整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 “追踪”标识不变。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强化资金支出进度管理,科学谋划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支出计划按时推进。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地方融资平台、乡镇(街道)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吕梁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监督电话:0358-822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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