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6-01-1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雷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1411992024CCS00479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吕梁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雷明
地址:汾阳市东一环综治中心702室
四、基本情况
在“山西省吕梁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评审中,该专家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
五、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对你做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并于5日内返还评审费。
六、处罚日期:2026年1月13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吕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