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0160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标 题: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申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财综〔202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申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申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执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经费负担方式及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做好财政票据改革工作。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申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