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0035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25日 |
标 题: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上线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财购〔2021〕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25日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上线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即将上线,为实现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新旧模式的顺利衔接,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上线的通知》(晋财购〔202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目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行情况,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
1、各县(市、区)财政局及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山西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及时熟悉掌握系统功能操作,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
2、各预算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采购人制度。政府采购实施备案制后,财政部门不再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核,采购人要进一步强化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坚持“谁采购、谁尽责、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建立起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新型采购人制度。6月30日前,各主管预算单位将本部门采购人制度建设情况以及采购人制度书面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后执行。
3、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列工作。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上线后,横向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严格遵循“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6月30日,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后,未编列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系统将不认可采购事项,到时会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市直各预算单位未编列政府采购预算的,应积极主动与财政对口业务科室对接,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编列政府采购预算,编列范围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应做到应编尽编、应列尽列、名实相符、编实列细。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上线的通知
吕梁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