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7851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吕梁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6日
标      题: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统一使用全省电子卖场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财购〔2022〕1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6日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统一使用全省电子卖场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目前全省电子卖场已正式运行,根据省厅要求,各市原电子卖场服务合同到期后上线使用全省统一的新的电子卖场。我局市级电子卖场服务合同将于8月底前到期,为了做好省厅电子卖场过渡期采购衔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22〕3号)规定,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采购,2022年集中采购目录内50万元以下的货物,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及50万元以下的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00万元以下)均要实施框架协议采购。鉴于目前全省框架协议尚未实施,在全省及市级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文件出台之前,集中采购目录内50万元以下的货物,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及50万元以下的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00万元以下),市直各单位可以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网址:https//shanxisheng-zfegdzmcgov.cn/)各单位全省电子卖场账号和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账号一致,初始密码为(sxsdzmc),各单位进入后可以自行修改密码维护账号并提前熟悉业务流程。

二、新版省级电子卖场与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政采云)系统对接,单位申请采购计划后,采购方式为电子卖场的,采购计划数据推送到新版省级电子卖场,在该卖场进行交易时匹配采购计划,交易完成后合同自动备案,推送至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三、市本级现有电子卖场将在9月1日正式关闭,请各有关单位在市级电子卖场未完成的采购事项尽快完结。

四、请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完善新型采购人制度,加强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在实施政府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中,要多方比较,采购质高价廉的货物。

五、以前市级电子卖场执行中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执行规范(试行).pdf


吕梁市财政

20228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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