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3753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8日 |
标 题: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财金〔2023〕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28日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市直地方金融企业: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晋财金[2023]6号),现对我市2023年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市直地方金融企业要提升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审核、分析三项工作。一是要把好数据填报第一道关。配备专业干部,创新工作方法,及时、高质做好快报数据填报工作。二是要严加审核。必须开展财务快报审核工作,并在分析报告中说明审核过程,未经审核数据一律退回补充审核。三是要开展全面分析。要利用大数据手段深度挖掘数据价值,结合风险指标变化趋势建立健全金融企业风险监测体系,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政策建议。可以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2]14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撰写分析报告,鼓励创新性开展分析和应用工作。
二、编制及报送要求
各类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构成和编制方法详见财政部印发的《修订通知》。各单位可登陆“财政部官网”机关子站“金融司”子栏目“工作通知”(http://jrs.mof.gov.cn/gongzuotongzhi/)查阅《修订通知》。
(二)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金融企业应于第一、二、三、四季度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向市财政局报送快报数据及分析报告,报送截止日期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纸质版资料要求:(一)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汇总单位无需打印分户报表;(二)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三)分析报告需正式文件,一式两份。
电子版资料要求:(一)报表电子数据需经软件审核显示无误;(二)分析报告正式文件扫描为PDF版本,与报表数据同步报送到专用邮箱llsczjdfjrk@163.com.
三、总结考核
按照《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评价办法》,市财政局对g各单位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和财务快报工作进行分类评价,按照《省属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市直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评价结果纳入市直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的基础工作指标。
四、其他事项
若在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
联系方式:张文娟0358-8220134
联系邮箱:llsczjdfjrk@163.com
以上各项要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吕梁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