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3933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标 题: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财购〔20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本局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明晰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并对采购结果负责,推动新型采购人制度持续优化,不断完善,更好适应和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晋财购〔2023〕8号)转发给你们。
接文后,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废止2019年11月19吕梁市财政局(吕财购〔2019〕17号)文件。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pdf
吕梁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