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8998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标 题: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财购〔2022〕1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局、各有关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参与者,为政府采购项目高质高效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撑。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差异化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10月至12月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我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评价要求,对照《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出台《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见附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市、(县、区)财政局应分别成立监督评价小组,成员应从市、县局监督人员备选库或专家库中择优选取。监督评价组成员需严守检查纪律,严格执行八项制度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吃请、礼金和礼品。要切实以清正廉洁、公正无私和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检查,同时请各代理机构予以监督。
附件1:《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表
吕梁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