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026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标 题: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以市政府名义同意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开展转贷业务展期的请示 | ||
发文字号: | 吕财农〔2023〕8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以市政府名义同意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开展转贷业务展期的请示
吕梁市政府:
为落实2016年5月20日吕梁市政府与山西焦煤集团扶贫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吸纳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周期长的问题,吕梁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签订《吕梁市中小微企业转贷专项资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共同设立了规模为 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转贷专项资金。其中:焦煤集团金土地公司投资 亿元,市财政出资 万元,约定合作期限为五年。协议签订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吕梁市中小微企业转贷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方案》的要求,累计为生产经营正常、资金周转困难、具有带动扶贫效应的191户企业提供了278笔转贷资金业务,使用转贷金额 亿元,续贷资金 亿元,按约定上缴收益 万元,有效缓了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转贷周期长”的现实问题。
该协议于2022年12月已经到期。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地为后疫情时代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恳请市政府发函同意吕梁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贷业务合作延期五年。
吕梁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