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818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标 题: | 吕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发文字号: | 吕财购罚决〔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吕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阳县海军轿车修理店:
在“2024-2025年度吕梁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市县联动)采购项目(废包重招)第三包”项目中,你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反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送达回证
吕梁市财政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