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社区矫正!省司法厅出台四项工作制度

来源:吕梁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04-04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近日,省司法厅对原有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修订印发《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山西省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四项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对社区矫正分析研判的开展形式、开展频次、主要内容和参加人员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规定省、市、县、司法所四级均应当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以召开研判会议或梳理汇总等形式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对措施,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社区矫正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报告内容、报告程序进行全面规定,明确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遇有社区矫正对象涉嫌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非正常死亡等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社区矫正机构,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坚持边处置边报告原则,密切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及时跟进续报,确保社区矫正重大事项得到妥善处置。

《山西省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加强对社区矫正风险隐患的研判预警,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影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对社区矫正工作督查的实施主体、督查内容、督查形式、督查措施和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明确督查由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协调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采用专项督查、个案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实地督查与线上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督查单位下达书面《督查意见书》或者《整改通知书》,通知及时进行整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运行。

随着该四项工作制度的出台,覆盖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关键执法环节,加强社区矫正分析研判、信息化建设等执法保障的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形成目前全省社区矫正“1+12+1+1+1”制度体系,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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