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吕梁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4-22

关于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司法厅、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晋司发〔2024〕15号)文件精神,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严格依据推荐评选条件,结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情况,经严格审查、综合评审,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3个、表现突出个人3个。

拟推荐为通报表扬的单位:

吕梁市审计局

吕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山西省交城中学校

拟推荐为通报表扬的个人:

杨红梅   吕梁市工商联主席

张桂平   临县司法局局长

陈 晨   中阳县枝柯镇党委书记

现按照程序和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至4月26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将证明材料发至邮箱。

电话:0358-8310628(兼传真)

邮箱:llspfb@163.com

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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