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6-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2025年6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4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现将评查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评查范围
从市、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度已办结的案卷中连号抽取刑事案卷5本,民事、行政案卷6本,认罪认罚案卷10本。本次参评案卷共244本,其中刑事案卷70本,民事行政案卷84本,认罪认罚案卷90本。
二、评查方式
根据《全国刑事法律援助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部分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评查小组,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参评案件逐本赋分定级,形成评查结果报告,并向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市直律师事务所通报结果。
三、评查结果
经评查,被评查的154个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28.57%,合格率57.79%,不合格率13.63%;被评查的90个认罪认罚案件,优良率37.78%,合格率28.89%,不合格率33.33%。不合格问题主要体现在笔录类文书内容不够完善、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未提交讨论报告、未按要求规范整理提交承办材料等方面。
我们将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质量考核,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压实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责任,持续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吕梁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