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10-09

吕梁市司法关于印发《2020年全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市区司法局,委依法治办秘书科,本局科室、中心、,市律师协会

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局。

联系人:陈艳永   17635834927

吕梁市司法局

2020年3月6日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重要部署,积极落实市委1234”总体思路和要求,立足“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工作布局,坚持“讲政治、强弱项、谋发展”的总要求,以牢牢把握一个正确的政治方向,奋力推进平安吕梁、法治吕梁两大建设,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质、七好司法所拓面提标、能力素质提升三大工程工作思路奋发拼搏,真抓实干,争创一流业绩,奋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挺进全省第一方阵,为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把握一个方向

1.聚焦党内生活,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科室:政治部)

2.聚焦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坚持“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山西智慧党建”等信息平台教育作用。(责任科室:政治部)

3.聚焦“三基”工作,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打造一批政治性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党建品牌,力争年底前全系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科室:政治部,律师行业党委)

4.聚焦纪律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干队伍教育整顿,不折不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科室:政治部)

5.聚焦政治铸魂,着力强化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认真实施“对党忠诚、政治铸魂”工程,加强全系统政治文化建设,把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作为全系统党员干部修身养性的必修课,进一步铸就全体干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责任科室:政治部、办公室)

二、推进维护社会稳定的平安建设

6.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斗争新形势,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领域线索摸排机制,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做好对律师辩护代理的指导和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持续开展“征集百篇典型案例、举办千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万场主题宣讲”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推进。(责任科室:局扫黑办,社区矫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7.做好特殊人群管控要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贯彻,按照“执法规范化、监管信息化、教育专业化、帮扶社会化、工作制度化”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化工作人员,依法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矫正机构设立强化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提高预释放人员信息回执率,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帮扶政策。(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8.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档升级推动成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协会,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继续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积极参与“三零”创建活动,配合推进调解员、网格员、治安员一肩挑,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推广应用山西智慧调解系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组织开展“调解+X”活动,加大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及商会调解工作督导力度。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培养选树先进调解典型,组织编写高质量调解案例。(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9.深化指挥体系建设健全指挥中心体制机制,提升全系统应急指挥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强化风险收集研判,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演练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突发案(事)件妥善处置。进一步完善“三同步”机制。(责任科室:办公室)

10.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信访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整合舆论宣传工作队伍,建立司法行政媒体传播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风险研判分析,健全信访案件办理与舆情监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严防群体性事件和因信访案件发生的舆情炒作、进省赴京越级访等突发事件。(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推进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法治建设

1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加强各县市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年底对全市备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赋分依据之一。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列为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责任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12.规范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落实机制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县市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起草我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完成对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法治考核,建立法治建设评估体系,开展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落实专家咨询制度,组建咨询专家库。(责任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1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的工作方案》《关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吕梁反馈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和单项示范县(市、区)”。完善市、县、企、校、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创建标准,在全市推开示范创建活动。创新法治惠民活动,围绕民生工程,优化惠民项目,凸显惠民成效。建立与媒体合作机制,挖掘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深度总结、广泛宣传我市法治建设成效经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责任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律协)

14.建立全链条法治督察机制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列为2020年度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能源革命综合改革等工作纳入法治督察范围。认真梳理督察节点,逐一细化改进措施,完善督察流程。抓好市级督察计划实施和2019年督察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加大督办、通报力度,提升督察实效。(责任科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15.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衔接机制,制定出台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办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办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后评估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制定规范相关规则和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指导督促报备,确保应备尽备。积极对接市直相关部门,高效完成《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吕梁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吕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高质量立法工作,完成《吕梁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相关调研工作(责任科室:立法科)

16.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安排,做好“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结合实际开展证明事项承诺制试点培育工作。组织财政、水利、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指导行政裁决机关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企业纠纷“分流阀”作用。指导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审核,推动执法重心下移。配合省厅加强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执法机关梳理落实“五清单、一指南、一流程图”,市县两级分级制定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督促执法机关做好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执法主体、执法(监督)人员数据录入工作。(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17.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修订《吕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纠错功能,依法纠正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推动审理方式多元化。加大争议调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源头预防,减少复议和应诉案件数量。强化宣传,夯实行政复议基础,每季度报送宣传信息和典型案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法律事务助手,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业务能力。同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动态联系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定期统计分析及要点完成情况报告工作常态化,每半年报送一次。(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18.持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工作。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总抓手,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常态化制度化。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推动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法治教育基地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挖掘于成龙、孙嘉淦等吕梁法治文化、廉政文化资源,积极参与全国全省举办的法治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提升打造吕梁法治宣传的新名片。(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9.加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规范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强化人民监督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监督考核工作。指导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四、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工程

20.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要求,贯彻落实《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立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统一的产品标准及服务体系,加快资源整合,促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和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实现“一县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乡一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家一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律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21.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统一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水平。(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律师科,律师协会)

22.继续深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认真贯彻省司法厅、财政厅《2020年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实施方案》,强化业务监管,深入开展需求调研和统计分析,提升服务质量效果和精准性,保证咨询量不减、群众满意度不降。加强法律咨询与法律业务办理的有效衔接,充分运用便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工作内涵的拓展。强化工作宣传,切实提升便民工程群众知晓率,确保如期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咨询任务。(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律师科,律师协会)

23.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民企”活动。以“五个一”为抓手,组织好一次深度走访调研、召开好一次企业风险研判座谈会、签订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帮扶协议、建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出一批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活动情况的年检考核,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推进座谈会,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律师科,律师协会)

24.切实加强律师工作。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室创设、管理工作,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推动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区域范围。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果,按司法部、司法厅部署实施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和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开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完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和公职律师相关制度,探索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将各级党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项目。积极推动国办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资格人员摸排和两公律师申报注册工作,力争完成每万人拥有律师不低2.3人的小康社会建设指标。进一步加强与市律协在全市律师培训、信息反馈、管理等方面的联动机制。(责任科室:律师科,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党委)

25.继续提升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继续优化事业体制公证处机制,充实公证员力量,消灭1人公证处。大力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推广省公证业务系统,健全公证工作记录留痕制度,建立失信当事人信息库,推动公证业务线上办理。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贯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统筹调配资源,加强对口支援,缓解基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做好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的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庭审旁听、当事人回访等制度,开展案件行政评查和同行评估活动,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26.健全优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依法查处司法鉴定违规行为,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坚持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不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依法退出鉴定队伍,提高所均人均办案量,争取进入第一方阵。加强司法鉴定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衔接。(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27.全面规范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建立诉讼和仲裁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28.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有序推进客观题、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全市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五、大力实施司法所建设提标工程

29.加强七好司法所扩面提标工作。认真贯彻张广勇书记在全市司法所建设观摩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七好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力量下沉、蹲点指导、定期通报等措施,确保年底全部建成七好司法所,所均人员不少于4人,在此基础上,今年每个县再高标准打造不少于3个示范七好司法所,探索建立司法所副科建制模式。(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0.加强司法所党组织建设。实现支部建设所所全覆盖,切实发挥好支部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每个县市区打造不少于20%的标准化支部,年底在全市评选10个支部进行表彰。(责任科室:政治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做好乡村普法宣传教育,加大一村一法律顾问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指导,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

六、大力实施专业素质提升工程

32.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统筹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举办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升培训,持续引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广大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科室:政治部)

33.注重加强实践锻炼持续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监所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继续选派干部扶贫一线接受锻炼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科室:政治部、办公室、社区矫正科)

34.分层分级落实各项业务培训落实《2018—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出台市县两级当年培训方案,科学制定2020年系统分级分类培训计划和系统外培训计划。统筹组织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骨干调解员全员轮训,分期分批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科技信息化人员业务集训,大县不少于300人次,小县不少于100人次,人均不少于20学时。统筹组织开展法治政府能力提升培训,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环节,全面提升全市法治骨干力量的业务能力水平,市县两级年均不少于2次(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市律师协会)

35.健全业务能力竞赛机制。积极参与全市开展的普法、援助、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方面的“十大优秀典型案例”的评选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科、市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等相关科室,市律师协会

36.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继续加强完善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建设,配合省厅7月底前完成加密网建设。完成基层司法所业务系统、钉钉移动办公系统、远程巡考系统等智能移动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开展相关培训,推动相关工作走向智能移动化。强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政务管理四大类业务系统管理使用,提升整体工作效能。(责任科室:科技信息装备财务科牵头,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等相关科室共同推进)

37.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把满意度评价作为法律服务机构考核、行业统计的重要内容,通过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8.完善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制度机制根据省厅《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机制办法》,完善推进改革工作机制,精准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督促督办,定期梳理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发掘先进典型,确保改革任务有效完成。(责任科室:法治调研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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