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3922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标 题: | 吕梁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 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司办〔2023〕4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吕司办〔2023〕46号
吕梁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巩固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持续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专项行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关于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安排,市局决定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通过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基层政府执法质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狠抓执法培训,强化法治思维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坚持“理论+实操”、“党建+业务”的培训原则,制定高质量的年度培训计划,贴近基层执法实际组织开展精准培训。培训方式实现集中培训与线上学习相结合,既要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授,也要组织好“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培训内容实现政治理论与执法业务相结合,既要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知识,也要开展基层执法政策法律解读,既要讲授行政执法法理学内容,也要开展执法实操演练;培训师资实现专家学者与一线骨干相结合,既要邀请法治专家、高校教授讲解国家政策法律,也要聘请基层人员、执法骨干分享执法经验,通过执法培训“三个结合”,努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督促乡镇(街道)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年内至少组织1次执法实战演练,要安排下放执法权的县直执法部门选派业务骨干下沉乡镇(街道)业务指导和实战教学,结合实际至少举办1期集中培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60学时,组织培训(实战演练)情况每半年一次向市局书面报告。(完成时效:2023年6月15日前)
(二)狠抓资格管理,强化制度保障
1.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要加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严禁工勤人员、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要求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对报名申领执法证的人员,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重点审查是否有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的意见,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意见和完成专业法律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且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的资料。同时,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最多不超过12人。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组织开展一次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情况摸底调研,详细统计持证人员数量、基本情况,对退休、调离等离开执法岗位、不再承担执法任务等的人员,要督促注销、收回执法证件,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基层执法人员名单一并向市局报告。(完成时效:2023年6月2日前)
2.健全执法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违法线索告知、案件移送、执法连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并严格落实,制度机制要经乡镇(街道)党政会议研究讨论,要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合法性审核,推动严格依据清单履职尽责,配合编制等部门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完成时效:2023年9月底前)
(三)狠抓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质效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强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执法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结果公正。要进一步明确司法所代表乡镇(街道)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和规范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大对乡镇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创造性开展监督,年内要至少组织1次执法监督,通过听取基层执法报告、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测试等,发现基层执法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要对乡镇(街道)履行下放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升乡镇(街道)承接能力。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执法典型案例征集,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提升执法质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经验总结材料、典型案例要及时向市局书面报告。(完成时效:2023年10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是是贯彻省委、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市委2023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及时乡党委政府请示报告,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人具体承办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切实加大指导监督基层执法力度,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行为。
3.强化跟踪问效。市局根据工作实际要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等靠观望的县市区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改革进程的县市区按规定作出处理。
联 系 人:王殿忠 1583439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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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