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吕梁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03-14

2023年,吕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印发《2023年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篇增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吕梁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指南》,纳入轮训班、读书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必学内容,开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导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等专题精品课程,累计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1192名,科级干部265名。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题举办专题讲座260余次,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举办吕梁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暨能力素质提升班,公检法司各政法单位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业务能力提升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市委书记孙大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汇报,就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对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抓紧中央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抓细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出台《中共吕梁市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单列法治吕梁建设部分,从立法、执法、普法、司法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制定出台《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方案》《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市长张广勇先后6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等重点工作,推动构建上下贯通、条块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一体实施法治督察、法治考核、年终述法工作细则》,进一步优化督考述一体推进工作。

(三)扎实推动一体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柳林县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5方面26项创新示范任务落地见效,柳林县先行先试制定出台“一体建设”试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对75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77项具体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针对28项共性问题制定119项整改措施,针对10项个性问题制定35项整改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标整改落实,对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推动类案化解,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着力补齐法治建设短板。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实地督察,认真开展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持续引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吕梁市政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文水县“打造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新模式”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始终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抓手,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梳理269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和42个单位18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采取线上专区通办、线下专窗通办、协同会商联办三种方式,对100个事项实现“跨市通办”。全面铺开“一业一证”改革,落实28个行业许可实施规范,行业综合许可证颁发数量稳步提升。持续开展开发区赋权工作,赋予交城、孝义经开区4项市级审批权限,赋予文水、岚县经开区18项省级审批权限。强化审批监管,远程并联31个视频资源,持续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目前全市产生监管行为503458项,认领目录清单1017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数量1015项,目录清单认领率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均达到100%。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地方标准,推动198个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477个事项实现一窗受理,6项“一件事”服务规范被列入全省地方标准,“全代办”事项达到126项,在省60项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审批时限平均压减20%以上,材料压缩30%以上。吕梁市离石区成为全省企业准营“一件事”线上办理试点,全年共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套餐6025项。持续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将行政审批事项细化为1036项业务办理情形,并在政务服务网发布,全年累计帮办39686件,受理34806件,统一出证36638件。

(三)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印发《吕梁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四批)》,向18个市直单位下发98条数据资源,全年平台上线5342条政务数据资源和7410条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发布四批共4979条政务数据共享清单。拓展提升“吕梁政企通”平台功能,对市级17个部门354个事项进行梳理,累计发布政策1406条,上线申报事项259个,兑付惠企资金6993.13万元,惠及企业1169家。“吕梁政企通”入选山西省2023年数字政府建设领域12个典型案例,“税银电”一体化服务模式入选全省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案例。

(四)优化政务服务热线。在全省率先完成12348、12328、12350热线整合,首家完成12345与12366彻底对接。全年我市12345热线共受理各类诉求80.63万件,办结80.27万件,按时办结率99.19%%,回访率96.98%,企业群众满意率93.57%。

(五)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产业转型发展引导基金,建立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实行“一季一推介、一季一专利”制度,先后8次向社会推介106个重大转型项目,全面激活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坚持每季度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畅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完成清欠企业账款工作,累计清偿账款471笔7.3亿元。

三、始终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和规章制定计划。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所盼,持续加大“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探索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系统总结违建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填补了全省在此领域的立法空白。出台《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进一步规范城市供热管理工作。修订《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起草《吕梁市乡村绿化条例(草案)》,目前已完成初审。草拟了《吕梁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力争实现规章破零。

(二)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认真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的“双审”工作机制,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截至目前共审核文件164份,提出修改意见100余条,其中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合同协议19件,其他文件46件,处理函复类文件69份。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印发《吕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共整理入库行政规范性文件346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开展5批次涉及营商环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着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吕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编制并公开发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可视化”计划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程序,坚决防止违法决策。以法律顾问为“智囊”,强化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市县两级聘请法律顾问350余名、公职律师150名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涉法事务,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四、始终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印发《吕梁市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通知》,从组织培训、资格管理、完善制度、开展监督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着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全年乡镇(街道)独立开展执法9661次,其中行政检查9073次,行政强制217次,行政处罚371次;与县直部门开展协作执法727次。组织生态、交通运输等11个市直执法部门下放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41项,确保执法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上”。开展乡镇执法规范化调研督导,出台《吕梁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十条措施》,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学习推广全省基层执法典型经验,吕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政策1000问和文水县乡镇综合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在全省推广。

(二)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梳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权限清单11项。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交通安全领域制定、执行“三张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情况开展执法监督,监督情况先后在法治吕梁栏目、吕梁综合广播等媒体进行报道,扩大了执法监督的社会影响。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紧盯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结合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累计评查案卷100余份。

(三)持续加强业务素质提升。坚持“理论+实操”“党建+业务”,通过集中培训与线上学习、政治理论与执法业务、专家学者与一线骨干“三个结合”,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线上培训、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和执法监督业务专题培训等40余期,累计培训执法骨干6000余人次,推动学习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强化执法资格管理,严把入口,组织执法资格考试2次,申领发放执法证562人(其中乡镇街道152人)。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通知》,开展执法资格清理,注销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执法证363人,其中乡镇(街道)注销144人。

五、始终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为根本,不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一)持续开展“八五”普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利用“3.15”“4·15”“6·16”等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高标准通过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体宣传活动,市区两级80余个普法重点单位400余名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启动仪式。组织开展第三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全面推进市县两级电视台、报纸及融媒体法治专栏全覆盖工程,市本级“法治吕梁”和“普法在线”两个法治栏目分别播出237期、316期。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成“法治吕梁”徽标评选工作,市级层面建设完成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县级层面大力推进建设沿黄法治文化示范阵地,目前全市共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6个,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13个县市区举办“普法巡回进民企法治护航促发展”吕梁学法大讲堂40余次。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以村支两委骨干为主体,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2.3万余人,乡村振兴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开展法治微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共征集动漫微视频作品30余件。

(二)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吕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十八条措施》。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实体平台,规范提升15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1235个行政村(社区)配置法律服务终端平台,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制度,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吕梁市引进律师人才的六条措施,从区域外引进律所5个、律师42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公职律师增至150名。开展公证远程办证试点工作,增设6个公证预约现场办证咨询点,全市共办理公证2474件。全市鉴定机构投运“智慧司鉴系统”,办理鉴定案件479件。推动市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办理仲裁案件32件。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9854人次,完成率124.39%,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055件,完成率205.09%.

(三)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将实现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全覆盖作为2023年集中力量要办的“5件民生实事”之一强力推进。积极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2023年全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000余件,成功率达99%。出台《吕梁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累计建成新时代枫桥式“七好”司法所82个,新设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4个,线下组织调解员培训40场次3708人次。创新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模式,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补偿310余万元,受到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加大特殊人群排查力度,持续提升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质效,共建成社区矫正社区家政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和就业基地82个,安置帮教基地36个。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工作模式全覆盖工作、“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帮扶更精准,社会安全稳定得到有力维护。

(四)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行政复议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受理流转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6项制度,全面规范办案流程、优化案件审理方式。组织市、县两级140余人集中开展行政复议暨执法监督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加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优化复议程序,强化“复议为民”工作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年经调解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3件。行政复议中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办案,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3份,行政复议建议书5份。积极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对全市已结245件复议案件卷宗进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依法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行为,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4件,受理444件,办结416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出庭应诉230件,结案214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2023年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六、始终以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为目标,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做到对行政权力监督全覆盖。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今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73件,政协提案384件,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部分优秀答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面履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410个。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务服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方面,扩大公开范围和深度,打造透明服务型政府,集中公开市政府文件14件、市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发布会议决策信息18次。全面深化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新技术的结合运用,将政府公报电子版链接制作成二维码,在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政务大厅、公交站牌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进行张贴,同时在《吕梁日报》连续多期进行刊登,在吕梁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增加链接,扩大了政府公报阅读受众面。制定印发《吕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

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部分干部法治意识还需要加强,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认识还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持续用力;基层执法力量、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提高各级干部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锚定“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把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等要求作为重要抓手,力争在推动“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上实现率先突破,整体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数据融合共享,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要求,着力提高审核质效,为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关。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吕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压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水平。加快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积极落实考核考评、示范创建、法治督察、年度报告等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和经验宣传力度,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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