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8-30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市局决定自8月2日至9月30日开展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检查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并确保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等情况;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是否实行网上亮标亮照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存在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存在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的情况;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有其他形式的违法行为。
二、检查方式及结果公示。本次检查主要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线下检查方式开展。要求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三、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根据下达的抽查任务,及时在属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认领抽查企业信息,同时匹配执法人员开展抽查检查,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法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电子商务经营者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