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10-20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5期)
近期,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涉及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等22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223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吕梁市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姜(生姜)中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223批次,具体为:
1.糕点6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2.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3.调味品33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氯化钾、碘(以I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4.饮料22批次,检验项目为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蛋白质、三聚氰胺、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5.保健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Pb)、总砷(As)、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达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等全部检验合格。
6.餐饮食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7.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等全部检验合格。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9.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全部检验合格。
10.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11.豆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12.方便食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全部检验合格。
13.罐头5批次,检验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14.粮食加工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等全部检验合格。
15.肉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16.乳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脂肪、酸度、乳酸菌数、山梨酸及其钾盐、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酵母、霉菌等全部检验合格。
17.食糖3批次,检验项目为总糖分、还原糖分、色值、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等全部检验合格。
18.食用农产品78批次,检验项目为有机磷类农残、有机氯类农残、菊酯类农残等全部检验合格。
1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极性组分等全部检验合格。
20.蔬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21.水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等全部检验合格。
22.速冻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全部检验合格。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