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市场监管局“双11”网络交易消费警示

来源: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11-02

   为引导我市消费者在“双11”期间针对各大电商促销活动、直播带货行为能够坚持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现向全市广大网上购物消费者发布“双11”网购消费警示:

  一、提前了解网站及网店信息。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并要查看网站及网店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登记信息,了解包括网店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等细则。 

  二、看清活动规则。消费者购买前应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确定是否真正满足优惠条件。 

  三、谨慎微信购物。微信、朋友圈、群购物等“微商”这种新型交易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但消费者要注意微商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一定要仔细甄别“微商”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且朋友圈购物属于私下交易,消费者难以维权,存在较大隐患。 

  四、警惕“直播带货”。网红直播带货越来越普及,消费者要预防商家或带货主播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难保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不到位及消费维权难等问题,增强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 

  五、谨防低价促销。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慎重选择商品,避免购买到不合格的商品。如果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不要盲从轻信,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 

  吕梁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网购消费者,要保存好购物商品的网页内容、与网上卖家的聊天记录、交易订单等证据。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卖家所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或卖家所在地1231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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