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风险防范提醒

来源: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11-24

为切实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就农村地区常见假冒伪劣食品重点防范类型提醒如下:

“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食品,未经过严格质量检测,存在原料不合格、卫生不达标等多重安全隐患。

“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的商标、包装或名称,刻意误导消费者混淆认知,其生产标准低、质量无保障,既侵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市场秩序。

“伪劣食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问题,如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劣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食用后可能直接危害健康。

“过期食品”:已超过标注保质期的食品,易发生变质、滋生有害微生物,食用后可能引发肠胃不适等健康问题。

“来源不明食品”:无法追溯生产源头的食品,如私屠滥宰的肉类、无检验检疫证明的食材等,未经规范检验检测,安全风险极高。

“虚假宣称功能食品”:在标签、说明书或广告中,作出无科学依据的虚假宣传,如普通食品宣称“降糖”“抗癌”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维护市场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依法快速受理、严肃查处,携手共创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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