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5785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 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2〕15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13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
通 知
开展2022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验检测中心: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规范获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依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吕市监发〔2022〕25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检查对象。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11月1日。
(三)检查事项。7类工业产品(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检查。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条件监督检查;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四)抽取比例。在省局抽查的基础上,市局针对剩余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各按照2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二、工作分工
(一)检查组组成。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市、县两级执法监管人员组成和相关专家组成。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负责对检查组工作进度和尺度的具体掌握,负责对发现重大问题的指导和解释。
(三)县(市、区)局职责。各县(市、区)局负责提供发证时现场留存有效、加盖骑缝章的企业材料清单,并掌握企业基本状况、准确位置,同时确保执法监管人员在岗;牵头完成在监督检查中问题企业的后续整改复查,确保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局。各县(市、区)局要按时间节点录入被检查企业的整改信息,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三、工作实施
(一)确定检查对象。市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按各自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并通过平台进行派发,各县(市、区)局要及时接收检查企业信息。
(二)确定检查人员。市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匹配执法监管人员,县(市、区)局执法监管人员优先从从事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人员中选取;专业技术专家依据吕市监发〔2021〕152号《关于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的通知》所报相关专业人员中确定。
(三)确定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取证条件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以及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不符合项等情况。具体内容:1.证照信息。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行为。2.产业政策情况。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生产线)的有效审批文件或备案文件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新增产能等情况。3.生产设施和设备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具备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设施,是否具备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设备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生产、检测要求;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带病运行等。4.过程控制情况。检查工艺文件、工艺控制及指标设置等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对关键工序(或关键质控点)是否进行控制,生产过程是否记录完善等。5.质量检验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原辅材料、过程和成品进行了检验,是否存在不检验或无出厂检验记录等情况。6.标识标注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对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标注或超范围标注的情况。
(四)确定检查方式。检查组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抽查记录资料、现场检查核实等方法检查企业落实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产品标准等情况,按照一户企业一份监督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要求,记录相关内容。必要时可拍照或索取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证据。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应与被检查企业沟通检查情况,被检查企业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员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
(五)公开检查结果。各县(市、区)局要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要求,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落实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刻整改的,应责令企业现场整改;需责令限期整改的,检查组应汇总问题清单,现场移交被检查企业以及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当地县(市、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协调、沟通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获证企业信息动态维护至各类产品获证企业库中,做到辖区获证企业全覆盖,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化工产业转移承接地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有机结合,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二)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程序,严禁未经检查组检查,直接录入检查结果的行为,同时要将整改后的结果,客观准确进行录入,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实效性。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市局将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规定程序完成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三)创新监管,信用赋能。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本市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产品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对问题企业,要建立工作台帐,进一步提高抽查任务关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比例。同时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的预警模型,根据监管需求,监管重点和不同地域产业特点,对高风险企业主要风险点进行精准识别和及时预警,通过采取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措施化解风险隐患,推动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
(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跟踪整改、约谈、后续处理和行政执法等形式对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处理。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且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要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对不再从事相关产品生产和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形的企业,及时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拒不整改及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需立案查处的,交由执法办案机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对企业因停产、转产等原因未实施检查的,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行业领域的突出风险,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形成监管闭环。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五)质量帮扶,服务主体。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更加有力、更加精准的技术帮扶举措,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针对企业个性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结合质量提升、品牌创建,分层分类开展技术帮扶。总结推广“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等帮扶举措,通过“巡回问诊”“质量会诊”“质量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各县(市、区)局将监督检查情况于11月5日前汇总上报市局。
联络员:郭亚军 电话:0358-8296835。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5.技术人员名单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