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5861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标 题: | 关于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2〕1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十次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和总仓管理工作
(一)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场局在属地疫情防控办的领导下,认真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方面要严格进货查验,健全单独的进口冷链食品进销货台账;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认真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杀证明、山西总仓(各市)追溯码,缺任何一项,不得生产加工、销售、贮存、使用;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另一方面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物品、环境的核酸检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严格落实总仓监管。各县(市、区)市场局要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实行“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原则,凡进入吕梁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必须经山西各市总仓赋码后方可上市销售,否则一律下架,并报辖区疫情防控办,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根据《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管理办法》依法严肃处理。总仓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方可上岗,做好岗前人员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员工健康状况台账,设置监管总仓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一线工作人员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2次,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每周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除客服中心及待车区外,所有总仓工作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三)全面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各县(市、区)市场局要督促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生产经营者在健全进销货台账的基础上,所有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全部通过平台销售,以便建立完整的追溯信息体系,真正实现进口冷链食“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二、切实加强药品流通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场局要督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完成药品从业人员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按时上报属地监管部门核酸检测信息,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信息周报告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场所防控工作,要做到勤通风、勤消毒,严禁未扫场所码和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药店;对进店人员开展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建立相关记录,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监督企业药品合规销售。各县(市、区)市场局要督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类药品)时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在山西政务三晋通小程序“退热药抗感染药销售登记信息系统”中,对购药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对不按要求登记、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药品零售企业,要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引导企业报告相关信息。各县(市、区)市场局要督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严禁向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或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应规劝引导其到属地卫健委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属地疫情防控办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切实加强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场局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规定,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规范原料进货查验、餐食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食分餐配送、食品留样等行为,需要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餐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盛放、接触、加工制作上述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具必须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分开存放、使用,避免交叉污染。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县(市、区)市场局要把保障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属地校园食品安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考生接待酒店、考点周边餐饮单位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该整改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整改到位,该停止经营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停止经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从快从严查处。
(三)加大抽检和宣传工作力度。各县(市、区)市场局要结合属地2022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法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应当在高考、中考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选购、餐食选择等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科学饮食消费,饭前便后洗手,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结合考前的健康需要,不聚集用餐,分餐或使用公勺公筷。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