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5865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市监函〔2022〕14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巩固和深化近三年开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市监2022〕20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局决定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部署,明确守护行动重点。县(市、区)局要将社会关注度高的学生文具、儿童口罩、儿童运动头盔、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儿童家具、童车等产品列入重点监管目录,严查涉及身体健康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重点关注开学季、节假日以及6.18”“11.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整治销售假冒伪劣“网红”玩具;全面开展“新奇特”玩具和文具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儿童和学生用品舆情监测力度,聚焦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舆情反映较集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产品,采取有效措施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施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风险隐患,做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局将重点抽查玩具(电动、塑料)儿童服装、儿童口罩等产品。各县(市、区)局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对区域质量问题集中的品类以及不合格问题频发的生产、经销企业,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国抽、省抽、市抽、外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严格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要求,未经整改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在流通领域抽查中发现的非本区域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依法对经销者做出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县(市、区)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以小商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强化“三无”等标签标识不规范行为整治;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以盲盒、抽奖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列入CCC认证目录的儿童用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

四、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帮扶提升。县(市、区)局要鼓励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正向激励引导,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儿童和学生用品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对标达标,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紧盯关键环节和质量控制程序不放松,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营造共治氛围,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县(市、区)局要组织指导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儿童、学生和家长等社会群体的宣传引导,讲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儿童口罩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生产、销售者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宣讲,指导企业自查自纠,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向社会传递市场监管部门守护质量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组织实施。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或工作措施,建立相关业务领域问题会商、横向协同、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和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的数据等)及时报送,并于2022年11月15日前产品质量监管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 人:郭亚军

联系电话:03588296835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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